象山地处浙江东部沿海,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气候条件优越,境内丘陵平原相间,江河交错,水、草丰茂,自古就是候鸟——野雁途中休憩的地方,这些野雁在当地良好的自然条件下,经过象山人民长期驯化、选育而成为现在的象山白鹅。
象山白鹅肉质细嫩、营养价值高,鹅肉脂肪含量低,且分布均匀,氨基酸种类齐全,特别是赖氨酸的含量高于猪、鸡肉的一倍。以食绿色青草为主的象山白鹅,其肉中农药、抗生素、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残留量极低,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绿色食品。
(1)活鹅特征:体型中等,体躯呈船形,全身羽毛洁白,肉瘤、喙、胫、蹼为橘黄色。头大小适中,颈细长。
(2)胴体感官:胴体均称、光净,肌肉丰满;皮肤紧凑,有弹性、光泽,呈肉白色;喙、蹠、蹼部呈橘黄色。分割胴体,肌肉光泽,色泽鲜艳,肌间脂肪含量适中,且分布均匀。
象山养鹅历史悠久,在秦代时就有白鹅饲养记载。1556年(明嘉靖三十五年)嘉靖《象山县志》载:“明正德嘉靖间岁办杂色毛软皮五百一十张,鹅翎四千六百三十根,药材香附子七十斤”。1939(民国二十八年),运销宁波象山白鹅6213羽,产值1.24万元。象山白鹅已成为当时象山外销土特产之一。
新中国成立后,象山白鹅发展更快。1949年白鹅饲养量4.1万羽,1965年发展到7.74万羽,增加了88.78%。1978年象山白鹅开始出口至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和香港、澳门市场,象山县被浙江省计委列为浙江省白鹅生产基地和“冻宁波鹅”出口基地。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种草养鹅技术的推广,养鹅开始出现专业化、规模化和区域化生产。
2003年,象山白鹅分别被认定为“宁波市名牌产品”和“浙江名牌产品”;2004年,象山县被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010年9月,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决定对“象山白鹅”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象山白鹅提纯复壮及原种基地建设”获宁波市科技进步二等奖,“鹅草牧业技术体系研究与产业化应用”获浙江省科学技术三等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