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花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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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花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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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理标志国家地理标志
发布:梦里的天空
标签: 日用品 花炮
属地:蒲城渭南陕西

“中国花炮之乡”——陕西蒲城县,是闻名全国的“焰火之乡”和我省三大传统花炮产区之一,也是西北五省区最大的花炮产销基地,今天,蒲城花炮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仅就业人员就3万余人,可生千余品种。蒲城焰火曾作为中国人民的友好使者,赴法国巴黎、日本等国施放。得到“焰火放异彩,海外灿光华”的赞誉。也曾先后七次赴京为国庆大典施放焰火、为深圳“荔枝节”、西藏和平解放四十周年大庆及国内多项重大活动锦上添花,在国内外享有一定的声誉。2010年9月9日蒲城花炮列入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现在,焰火花炮已成为蒲城发展经济的支柱产业,蒲城宫廷花炮厂已成为这个特色产业的龙头企业,是陕西省公安厅批准的花炮生产企业,具有-燃放资质的焰火施放单位。现已形成小烟花。宫廷焰火(架子烟花),中空组合艺术烟花,高空礼花,庆典礼仪特制烟花,舞台专用烟花(安全,无烟,环保)等六大类生产线。拥有58名产品研发技术队伍。各种设备施放设施成百台套,能独立承担国内外各种大中小活动的烟花设计,制作,施放工作。

保护范围

蒲城花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陕西省蒲城县兴镇、荆姚镇、坡头镇、苏坊镇、三合乡、贾曲乡、大孔乡、翔村乡、高阳镇、洛滨镇、罕井镇、永丰镇、上王乡等13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蒲城花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陕西省蒲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蒲城花炮的法定检测机构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蒲城花炮,历史悠久,驰名中外,早在唐代就有专门供皇室专用的御用花炮,即“宫廷焰火”,到宋元明时民间的焰火花炮已较普遍。至清道光年间,这一古老的民间艺术在蒲城已达鼎盛时期,清朝诗人张崇健在观赏蒲城焰火花炮时写下了这样的诗句:“火树银花幻似真,元宵夜郎艳阳辰。飞红无限休和象,散作人间遍地春。”生动的描绘了燃放焰火花炮的壮美景观。

1999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城市运动会祝兴,受到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及国家体育总局局长伍绍祖大力称赞,获突出贡献奖。

2000年,参加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获得优秀表演奖。2001年,参加中国第五届国际民间艺术节,获国际和平友谊奖。

2002年,参加陕西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开幕式烟花表演,获贡献奖。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受到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高度评价,获特殊贡献奖。参加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西安直播点焰火专场表演。

2003年,陕西省第五届农民运动会开幕式焰火表演,获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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