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谷特产网
导航菜单

宝鸡柴胡质量技术要求

时间:2024-08-05 来源:

宝鸡柴胡是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认定的陕西省宝鸡市特产。2024年7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592号公告,初步认定宝鸡柴胡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根据公告宝鸡柴胡的种植加工需达到以下质量技术要求。
 
(一)基原
伞形科植物柴胡(Bupleurum chinense DC.)。
 
(二)立地条件
海拔高度≤1500m,土壤类型为黄墡土、沙质土、高腐殖土,土层厚度 18~25cm,有机质含量 1.1%~2.7%,土壤 pH 值 7.7~8.9。
 
(三)栽培管理
1. 播种前准备。选择籽粒饱满的种子,用 30~40℃温水浸种约 1 小时。与适量湿沙混合,在 20~30℃下催芽至部分种子裂口。
2. 播种。5 月下旬至 8 月上旬,采用撒播、条播或套种,每667m²用种 1.5~3.0kg。
3. 田间管理。
(1)间定苗。苗高 5~7cm 时,按株距 5~6cm 间定苗。
(2)中耕除草。灌溉或雨后及时中耕,保持土壤疏松、无杂草。
(3)排水。苗期控制水分,雨涝时排出田间积水。
(4)追肥。8 月上旬,每 667m²施有机肥≥30kg,或施复合肥≤20kg。
(5)打顶。当植株高超过 50cm,形成花蕾时,割去茎梢10~15cm。
 
(四)采收加工
1. 采收。种植 2 年至 3 年,在秋季植株枯萎后或早春萌芽前挖取地下根条,除去茎叶,芦头长度≤1cm。
2. 加工。采收后及时晾晒或烘干。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呈圆柱形或长圆锥形,长度≥6cm,中部直径≥0.3cm,根头膨大,顶端残留茎基或短纤维状叶基,下部多有支根。质硬而韧,不易折断。表面黑褐色或浅棕色。气微香,味微苦。
2. 理化指标。柴胡皂苷 a、柴胡皂苷 d 的总量≥0.50%,醇溶性浸出物含量≥14.0%,总灰分≤8.0%,酸不溶性灰分≤3.0%,水分≤10.0%。
3. 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六)产地范围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拓石镇、凤阁岭镇、坪头镇、香泉镇、赤沙镇、新街镇、县功镇、贾村镇共 8 个镇现辖行政区域。
 
(七)专用标志使用
宝鸡柴胡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宝鸡柴胡的检测机构由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