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乌鸡,又名郧阳白羽乌鸡,产于湖北省郧县,是中国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特有的珍贵鸡种,以其独特的品种特性、优良的肉质和丰富的营养价值而闻名。2007年2月14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郧阳乌鸡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根据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郧阳乌鸡的质量技术要求如下:
(一)选种与配种
1.选种:
种蛋和鸡苗来源于保护部门认可的“郧阳乌鸡”良种场,按照郧阳乌鸡的10大外貌特征,严格挑选发育良好、体质强壮、头部宽阔、胸深脚高、立势雄壮、龙骨平直、性欲旺盛、好斗、配种力强、产蛋性能好的郧阳乌鸡作种鸡,逐代繁衍。
选择种鸡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2月龄时,将发育良好、特征齐全、体重超过平均水平的鸡挑出继续培育。第二次在5月龄时进行,再次挑选,择优汰劣。二选时,要注意公鸡体重在1.5千克左右,母鸡体重在1.25千克左右为宜,适当加大公鸡比例,以利选种和受精。为防止母鸡过肥,节省饲料,提高生产性能和经济效益,对母鸡采取分段饲养方法。
2.配种:采用同质选配,以提纯复壮。并且选用第一年度产蛋的母鸡作种鸡。按适当的公母比例放入公鸡自然交配。
(二)饲养管理
饲养分为3个阶段,即育雏期、育成期和种鸡。
1.育雏期:育雏期要注意保温、控温。
(1)1周龄温度要求33至35℃,以后每周可降低2至3℃。
(2)室内相对湿度应控制在55%至65%,地面保持干燥清洁。
(3)育雏平面饲养密度1至4周龄少于25只/平方米,5至6周龄少于12只/平方米,全日供给全价小鸡料并供足清洁饮水。
2.育成期和种鸡:
从6周龄到26周龄为育成期,26周龄后进入种鸡期。
(1)饲养方式:放养和圈养结合。在育雏室内育雏30天左右转入大棚饲养。一般夏季30日龄、春季45日龄、寒冬50至65日龄开始放牧;每群规模约为500只左右,放养密度为40至60只/亩。养鸡场可采取笼养和舍内地面平养,地面平养密度为:6至12周龄少于10只/平方米;13至20周龄少于6/平方米;成年种鸡少于4只/平方米。
(2)饮水:以大龙山的天然泉水或保护区域内地下水,保持饮水充沛。
(3)饲料:天然饲料或配合饲料。天然饲料:谷物、虫子、青菜、野草等;配合饲料:各营养成分应符合GB/T5916的规定。
(4)饲养方法:放养以自由采食天然饲料为主,给以少许原粮为辅(玉米、小麦、稻谷等),圈养以天然饲料和配合饲料相结合。
(5)鸡舍:圈养要按不同日龄建设分阶段的鸡舍,通风良好,光照充足。
(三)质量特色
1.外貌特征:毛色洁白,呈片羽,有光泽,皮肤为乌黑色;体躯小而紧凑,体型清秀;头大小适中;喙短宽微弯,强而有力,呈乌色,略透明;眼球微凸,多彩黑褐色;翅羽发达,尾羽上翘,善飞翔。具有单冠,绿耳,白毛,片羽,翘尾,光胫,四趾,乌皮,乌肉,乌骨等10大特征。
2.体重:150日龄公鸡体重不低于1100克,母鸡不低于975克时肉质最为鲜嫩,为适时上市期。
(四)地域范围
郧阳乌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关于界定郧阳乌鸡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建议的函》(郧政函[2006]1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白桑关镇、安阳镇、杨溪镇、南化瑭镇、谭山镇、梅铺镇、刘洞镇、白浪镇、大柳乡、原种场、青曲镇、城关镇等12个乡镇(场)现辖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