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节,时令水果陆续上市。走进超市,人们会发现相比普通产地的水果,大兴西瓜、龙泉驿水蜜桃、吐鲁番葡萄的价格贵出一倍不止。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产自特定地域并以该地域名称冠名,对产地、品质有特定要求,附带更高的经济效益。截至2022年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5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076件;农业农村部已登记地理标志农产品3510个。2021年,地理标志产品年直接产值超7000亿元,相关产值逾万亿元。保护开发利用好地理标志产品,有利于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
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是今年全国政协72个重点提案选题之一。5月5日至11日,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调研组赴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开展“加强地理标志保护”重点提案督办调研。7月21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全国政协委员在调研的基础上就此议题围绕制度设计、溯源保护、发展利用等方面咨政建言。
1、完善制度设计 加快专门立法
“秋风起,蟹脚痒”,初秋是阳澄湖大闸蟹上市的时节。每到这个时候,如何买到正宗的大闸蟹成为困扰消费者的一大难题。且不论别处养殖的“洗澡蟹”“过水蟹”和伪造商标的“贴牌蟹”,即便是在阳澄湖养殖的大闸蟹也有不同的商标、认证。1997年,阳澄湖当地一家水产养殖场注册“阳澄湖”商标;自2005年起,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先后获得原国家质检总局授予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证书、注册集体商标以及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登记认证。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存的局面不仅让“阳澄湖大闸蟹”纠纷不断,还令消费者真假难辨。
“地理标志保护的渠道各有特色和优势,但标准不一、程序各异、重复保护。”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进中央专职副主席何志敏指出。
当前,我国针对地理标志保护主要有商标法保护和专门保护两种模式。前者依据商标法通过注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进行保护,后者则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两部部门规章,通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批准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进行行政保护。
实践中,双轨并行的保护模式出现了同一地理标志产品对应不同权利人的情形。2003年,浙江金华产地内的企业向原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取得了“金华火腿”原产地域保护产品标志,而浙江食品公司又是“金华火腿”的商标持有人,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此外,在专门保护模式中,由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管理在不同部门进行,实践中存在交叉管理、保护标准不一致、保护执法薄弱等问题。
基于此,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民建中央专职副主席李世杰建议统一规范不同保护渠道的地理标志名称、保护地域范围划定,明确主管部门的职责和保护主体的权利义务,形成统一审查标准、统一专用标志、统一保护监督的工作格局。此前,农业农村部已于2022年3月停止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
如何协调商标法保护和专门保护两种保护模式,既降低成本又提升保护力度?何志敏委员建议构建以商标保护与专门保护相互协调、审查程序相互协同的融合保护模式,“充分利用商标保护国际通行、成熟便利、门槛不过高的特点,发挥基础性保护作用;同时发挥专门保护在质量监控上的优势,对品质更优、声誉更好、关联性更强、质量可控的地理标志产品,提供更高水平的专门保护”。
当前,专门保护模式依据的部门规章法律位阶较低,对地理标志保护有限。何志敏委员建议加快地理标志专门立法进程,进而强化执法,促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2、打假溯源立标准 共同守护“金名片”
五常大米的种植历史可以追溯到唐初渤海国时期,清朝时被封为贡米,素有“千年水稻,百年贡米”之誉。根据2023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五常大米品牌价值为713.10亿元,连续八年居地理标志产品大米类全国第一。全国政协委员、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副市长张海华介绍,五常大米目前年产量70万吨左右,但是每年利用五常大米品牌销售量达1000万吨,商标侵权问题严重。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本应助力品牌建设和区域特色产品高质量发展,然而巨大的经济利益催生大量“马甲货”“贴牌货”,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更削弱了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调研组在广西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研时,企业负责人表示,市场上经常有假冒的西瓜霜产品出现,企业也会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对于假冒地理标志的行为,特别是规模化造假和售卖,全国政协委员、武夷星茶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何一心建议坚决给予严惩,主管部门要引导使用地理标志的经营主体之间形成共生共荣意识,努力维护原产地的真实性和品质独特性。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点明了地理标志产品与特定产地的密切联系。不过在调研中,委员们了解到,不少产品的优良性与产地的关联性暂时还不能通过技术手段得到有效保护。“现行检测标准缺乏特异性指标限制,且现有检测手段仅能从常规理化指标判断产品质量,无法确定其产地和品种是否符合地标授权范围。”张海华委员指出。
打假维权,多位委员建议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和溯源体系建设。何一心建议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在充分整合现有地理标志数据基础上,出台统一数据标准,实现全国地理标志数据互通共享;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地理标志产品可追溯管理办法,同时利用大数据、小程序等为消费者构建准确便捷的查询平台。“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溯源体系建设,为今后打假维权和行政执法提供遵循。”张海华委员说。
3、挖掘品牌价值 小产品也能撬动大产业
在云南,“勐海茶”地理标志产品比同类产品价格普遍高出20%以上;在广西,2022年柳州螺蛳粉全产业链销售收入达600亿元,带动就业岗位超30万个……实地调研后,委员们认为,保护和发展地理标志产品,培育特色产业,将极大助力区域经济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
“由于地域限制明显、生产规模较小,地理标志产品具有品种稀缺、品质独特、风味稀有、产量稀少等特征,能够获得高价值的销售溢价。”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张合成说。
据农业农村部数据,2019年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以来,支持保护883个产品,单个产品平均年产值超过6亿元。张合成委员建议,以地理标志产品为抓手发展土特产产业集群,结合乡村产业帮扶,在国家农产品特色优势区开展试点示范。
我国2000多个地理标志产品中,有超过80%是农林产品及食品,真正做到像“小米粉撬动大产业”这样的却是凤毛麟角。从地标到品牌、从初级农产品到特色产业,地理标志产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多位委员提到,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发展,需要调动政府、协会、企业多方参与,形成合力。李世杰委员建议系统谋划全面推进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的政策举措,聚焦地理标志大数据系统建设、品牌设计推广、联合打假维权、对外贸易等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倾斜和经费支持,鼓励地方政府引导行业协会和生产企业积极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促进地理标志品牌价值和经济效益提升。
全国政协委员、京东集团高级执行副总裁曹鹏建议由国家知识产权部门联合地方政府、协会、平台和企业,共建地理标志品牌标准体系,完善从产地到销售端的联动机制,健全地理标志产品供应链生态。
企业与电商合作、产业与平台联动,地理标志产品的产业化发展,线上平台亦可发挥积极作用。“建议产地与平台联动,共建品牌,以销促产,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曹鹏委员说。
地理标志产品取决于一地的自然和人文因素,往往和当地生活习惯、传统技艺息息相关,是地域文化的组成部分。“保护独特地理生态气候、手工制作技艺、生活习俗文化,是地理标志农产品独特消费价值的核心基础,也是赓续农耕文化的需要。”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张合成委员认为还需注重传统制作技艺与文化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