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石硖龙眼是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认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特产。2024年7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591号公告,初步认定平南石硖龙眼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地保护范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现辖行政区域。根据公告平南石硖龙眼的种植采收需达到以下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黄壳石硖龙眼。
(二)立地条件
海拔高度 50~500m,土壤类型为红壤土、黄壤土,土层厚度≥40cm,土壤 pH 值 5.0~6.5。
(三)栽培管理
1. 苗木培育。以本地良种作砧木,嫁接繁育。
2. 栽植时间。春植在 2 月至 4 月,秋植在 8 月下旬至 9 月。
3. 栽植密度。
(1)平地、冲积地。株行距(4.0~6.0)m×(5.0~7.5)m,每 667m²种植 20~30 株;
(2)山地。株行距(3.0~5.0)m×(4.0~6.0)m,每 667m²种植 22~40 株。
4. 施肥。小苗抽发二次新梢时开始施肥。每月追肥1~2次,每株每次施复合肥约0.025kg,搭配尿素约0.025kg。
(四)采摘
7 月下旬至 8 月下旬,当果色呈黄褐色,果皮变薄且果面平滑时采摘。采摘时要在果穗基部与结果母枝交界处折断,注意保护隐芽,折断口齐整。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果形呈扁圆形,果皮黄褐色,龟裂纹及疣状突起较明显。果肉厚,肉质爽脆,易离核。汁不外溢,浓甜带蜜味。
2. 理化指标。单果重≥7.0g,可食率≥67%,可溶性固形物≥21%,总糖≥18g/100g,维生素C≥100mg/100g。
3. 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六)专用标志使用
平南石硖龙眼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平南石硖龙眼的检测机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